梅州校内下午课后服务形式+内容+活动+场所

导语 8月31日梅州市教育局发布了关于做好义务教育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包括总体要求、基本原则、服务事项、组织实施、保障机制五个方面的内容,其中学生假期托管服务是学校课后服务的延申,具体内容见正文。

  下午课后服务:

  下午课后服务形式及内容由学校会同家长委员会协商确定。在不加重学生课业负担的前提下,学校下午课后服务以基本托管服务为主,与素质拓展服务相结合。

  基本托管服务要强化作业管理,包括学生自主作业、自主阅读、教师答疑等学习活动,每天至少安排一个学时的基本托管服务,小学生争取在校完成作业。

  另外,学校要结合课程改革、教学改革、办学特色等,积极开发设置文艺、体育、劳动、阅读、兴趣小组及社团活动,也可以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教育、拓展训练、观看适宜青少年的影片等课外活动

  同时要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发挥好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展览中心、红色基地、实践基地等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共同参与课后服务工作

  不得将校内课后服务作为学校教学的延伸,进行集体教学或“补课”。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教师校外有偿补课行为,直至撤销教师资格。

  推荐阅读:

  梅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义务教育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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