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校内课后服务教师实行”弹性上下班制“

导语 8月31日梅州市教育局发布了关于做好义务教育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包括总体要求、基本原则、服务事项、组织实施、保障机制五个方面的内容,具体服务水平提升要求见正文。

  梅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校内课后服务:

  服务模式以内部供给为主,购买服务为辅。校内课后服务一般由本校教职工承担,可聘请退休教师、具备资质的社会专业人士或志愿者提供,也可购买第三方机构的非学科类优质课程。

  学校可统筹安排教师实行“弹性上下班制”;要对校外参与服务人员的品德、身心健康状况等严格把关;加强对第三方机构、学校食堂、用餐配送单位开展课后服务质量、家长满意度的监管和跟踪,定期组织对第三方机构、学校食堂、用餐配送单位的服务进行评估、考核;定期通过学生、家长座谈会等方式收集学生、家长对课后服务的意见建议,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推荐阅读:

  梅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义务教育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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