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校内课后服务提供在校早午餐服务

导语 8月31日梅州市教育局发布了关于做好义务教育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包括总体要求、基本原则、服务事项、组织实施、保障机制五个方面的内容,其中课后服务之在校早午餐服务内容见正文。

  梅州校内课后服务在校早餐、午餐服务内容:

  有条件的学校要为有需求的学生提供早餐、午餐服务。学生早餐、午餐由学校食堂统一供应或选择有合法资质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进行配送,学校要为学生提供卫生、安全的就餐环境,建立健全食堂及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制度。

  学校食堂必须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取得合法的食品经营许可资质,按要求配备符合条件的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同时,要建立健全学校食品安全各项管理制度并确保有效实施,加强对大宗食品原料供应商、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安全的日常管理,强化对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和规范管理。

  推荐阅读:

  梅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义务教育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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