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梅州市区商品房租赁登记备案材料清单

导语 梅州本地宝小编为您整理了有关梅州市市区商品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材料的详细信息,更多的性情请关注下文:

  办理商品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商品房屋租赁合同。(原件3份;出租人、承租人及备案单位各1份)

  2、房地产权证书。(即《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权证》)或其它合法权属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式3份)

  3、出租人、承租人身份证;企业(公司)的提交 《工商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3份)

  4、承租人与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签订的计划生育合同。

  5、代办的须提交代办人的居民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6、共有房屋的,须提交共有人同意出租的书面证明;共有人是未成年人,须到公证部门办理其监护人及有关财产分配的公证文书。

  7、转租房屋的,须提交转租人与原出租人签订并已办理租赁登记备案的商品房屋租赁合同;如该合同没有原出租人同意转租的条款,必须提交原出租人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

  8、出租人受委托经营管理房屋的,须提交房屋所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需经公证部门出具公证书)

  注:

  1、所有证件(原件)查阅后将现场退回。

  2、所有须提交的“复印件”须使用A4纸。

  3、商品房屋登记备案相关表格可登入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下载:http://www.mzjs.gov.cn

  办理地址:梅州市江南团结路2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地产市场管理科。

  联系电话:2244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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