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梅州城区商品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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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办理程序:
步骤一:申请;
房屋租赁双方或接受书面委托的另一方向我局提出申请,并填写《梅州市市区商品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申请表》。
步骤二:受理;
申请人提交商品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相关材料。(申请人提交材料不齐全的待补齐后再受理)
步骤三:审查;
审查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材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将在《梅州市商品房屋租赁合同》上加盖商品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专用章,并出具《梅州市商品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办理时限要多久?
对符合下列要求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办理商品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开具商品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1)出租房屋权属无争议、非危房;并取得共有人同意。
(2)不属于违法建筑;不属于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房屋。
(3)已告知承租人房屋抵押状况,承租人对房屋已有充分了解。
到哪里去办理呢?
办理地址:梅州市江南团结路2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地产市场管理科。
联系电话:22447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