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贷款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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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本省或户籍所在地建造、翻建自住房的(规划许可证有效期内提出申请,只能提取一次)

  1、规划许可证;

  2、不动产权证书;

  3、反映建造翻建自住住房费用的证明材料(评估报告、有资质的预算部门出具的工程预算书、购买材料发票等);

  4、申请人身份证及婚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未婚的提供户口簿);

  6、申请人银行活期存折或储蓄卡

  在本省或户籍所在地大修自住住房的(规划许可证有效期内提出申请,只能提取一次)

  1、不动产权证书;

  2、规划许可证;

  3、鉴定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报告(C级以上);

  4、反映大修自住住房费用的证明材料(评估报告、有资质的预算部门出具的工程预算书、购买材料发票等);

  5、申请人身份证及婚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未婚的提供户口簿);

  6、申请人银行活期存折或储蓄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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