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异地公积金买房怎么办理

导语 异地公积金可以在梅州买房吗?买房后未获得房产证如何办理随迁入户?……来文中看看这些问题的答案吧!

  用异地公积金在梅买房如何办理?

  梅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兴宁市经办业务分理处:本市户籍在其他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的职工,申请贷款是往前推算,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含6个月);有稳定的收入来源,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有贷款人认可的本市房产作为抵押;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异地公积金贷款金额是公积金余额的15倍,最高贷款金额为20万元。

  梅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提供材料:

  1、《广东省商品房买卖合同》(1年内);

  2、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3、首期增值税普通发票(1年内);

  4、借款人身份证(已婚提供夫妻双方);

  5、借款人婚姻证明(结婚证、未婚证、离婚证);

  6、借款人户口簿(已婚提供夫妻双方);

  7、公积金缴存所在地的管理中心开具缴存证明;

  8、打印个人近期连续缴存6个月以上公积金明细清单;

  9、主借款人账户卡或折(必须是银行活期账户);

  10、户口所在地房产部门出具的《住房产权登记信息查询结果》(行政服务中心)。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梅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贷款】可获取梅州公积金贷款条件/额度/流程/材料、线上办理入口及经办网点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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