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户口迁出手续流程

导语 办理户口迁移须走以下程序:受理、审核、审批、发(领)通知、办理落户手续,详细内容见正文。

  办理户口迁移须走以下程序:受理、审核、审批、发(领)通知、办理落户手续。

  第一,在拟入户地公安户政部门申请,获准后凭通知领取户口《准予迁入证明》;

  第二,凭户口簿、身份证和户口《准予迁入证明》回原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办证中心办理《户口迁移证》;

  第三,凭《准予迁入证明》附页和《户口迁移证》回入户地公安派出所或办证中心办理入户手续。

  【拓展信息】

  户籍发生多次迁移要办相关证明吗?

  根据《广东省公安机关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工作规定(试行)》及我省公安机关内部有关规定,申请人在广东省内不同地市的居住时间可合并计算。申请人户籍在省内发生过多次迁移,只需到目前户籍所在地或实际居住地(以居住证为准)的公安机关申办一张无犯罪记录证明,便可将在广东省不同地市居住的时间全部涵盖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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