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大埔县公租房租赁补贴标准及申请条件

导语 大埔县公租房租赁补贴标准按照人均保障建筑面积、家庭人口、收入水平、区域等因素确定,实行动态化管理。具体计算方式和申请条件见正文。

  ➤大埔公租房租赁补贴标准

  租赁补贴标准按照人均保障建筑面积、家庭人口、收入水平、区域等因素确定,实行动态化管理。县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租赁补贴标准,报县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计算方式

  租赁补贴以户为单位,每户每月补贴金额按下式计算:

  补贴额=租金标准×户型建筑面积×补贴系数,其中:

  (一)租金标准:按大埔县城镇租赁住房市场评估均价执行;

  (二)户型建筑面积标准:按现有公共租赁住房户型建筑面积确定人均20平方米标准,以户为单位确定。以家庭人口3人以上(含3人)、2人、1人为单位,分别与户型建筑面积60平方米、40平方米、20平方米相对应;

  (三)补贴系数:低保、中等偏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按照分档补贴的原则,补贴系数分别为0.9、0.5。

  申请租赁补贴,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具有大埔县城镇户籍,并在城区工作或居住

  (二)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家庭资产净值符合县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标准;

  (三)无自有产权住房,或者自有产权住房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四)未享受过房改、集资建房、领取住房货币补贴以及公租房等优惠政策;

  (五)未被人民法院依法判定为在接受慈善组织资助中承担责任的失信受益人。

  租赁补贴对象范围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大埔县城镇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实际情况,适时作出调整。符合条件的异地务工人员和新就业无房职工住房保障按现有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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