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兴宁市公租房申请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导语 符合兴宁市低收入住房困难的家庭可以申请兴宁市公共租赁住房,具体有哪些申请条件见正文。

  兴宁市公租房申请条件:

  1、具有兴宁市兴田街道办城市户口并居住在兴城的居民

  2、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兴宁市最低生活保障线,并领取了民政部门颁发的《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3、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未租住公房

  4、现住房人均居住建筑面积在13平方米以下;

  5、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

  【拓展信息】

  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进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梅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租房】可获取梅州公租房申请对象及条件、材料、流程等内容。

关注更新
返回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