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职工医保门诊费用如何报销

导语 门诊特定病种医疗费用报销有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和零星报销两种方式,两种报销方式的报销流程及过程中需要的材料见正文。

  门诊特定病种医疗费用报销方式:

  (一)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

  参保人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或办理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且在选定异地医疗机构就诊时,以申请病种相关的门诊医疗费用实行直接结算。参保人办理结算时,应提供社保卡(身份证)原件到门诊收费处进行医保记账。

  (二)零星报销。

  参保人患病在市外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或不能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记账结算的,医疗费用由个人垫付后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报销。申请报销事需提供如下资料: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门诊医疗费用收据和费用明细清单。

  梅州异地就医经办机构、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可通过“粤省事”小程序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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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入“粤省事”小程序后请先登录——登录后在首页点击【医保】服务——下滑页面,在就医保障栏目下点击【异地就医】即可办理 异地就医备案登记、异地就医经办机构查询、异地定点医疗机构 查询业务。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梅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职工医保】获取梅州职工医保缴费标准、查询入口、报销比例(门诊/住院/异地)和方式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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