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基本医保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备案有效期可以更改吗?

导语 梅州市基本医保参保人员已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的,有效期内原则上不予变更,特殊情况下应重新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或变更手续。

  答:已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的,有效期内原则上不予变更。因病情治疗需要、迁移新居住地等原因需前往异地就医地以外的其他地区就医的,应重新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因个人联系方式、选定的非联网结算定点医疗机构发生信息变更的,应及时办理变更手续。

  属于以下长期异地就医情形之一的,应向本市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注销手续:

  1. 参保人员工作、学习结束返回本市的;

  2. 原用人单位已办理减员并停止为参保人员参保缴费的;

  3. 因情况变化,已不属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异地就医范围等情形的。

  4. 异地就医备案注销后,参保人员在梅州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可按市内就医政策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梅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城乡医保】可获取梅州城乡居民医保线上缴费入口、报销比例、报销流程相关内容。

关注更新
返回本地宝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