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工伤产生的费用哪些能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导语 工伤保险是社会保险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保障职工因工作原因遭受伤害或患职业病时的基本权益。但是,许多人可能不清楚因工伤产生的哪些费用能够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得到支付。本文将根据相关法律和条例,为您详细解释这一问题。

  因工伤产生的费用,哪些能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1.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内容:治疗工伤所需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条件: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住院伙食补助费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内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时的伙食补助费。

  3.交通食宿费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内容: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

  条件:需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并报经办机构同意。

  4.康复治疗费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内容: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

  条件:符合规定。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梅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工伤】可获梅州工伤保险缴费标准以及工伤认定申报入口/工伤待遇申领入口等信息
关注更新
返回本地宝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