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困难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补贴条件解析

导语 在梅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是两项重要的社会保障措施。然而,许多人对于如何申请和享受这两项补贴存在疑问。本文将详细解释符合什么条件的人能够申请这两项补贴。

  (一)补贴对象: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为:

  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范围的各类残疾人和残疾军人(具有广东省户籍,且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或残疾人军人证);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为:

  具有广东省户籍,且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的一、二级重度残疾人以及非重度的智力、精神残疾人,或持有残疾人军人证的一至四级重度残疾军人。

  (二)具体补贴内容:

   本市残疾人两项补贴基础标准原则上按省级基础标准执行。县级补贴标准高于省级基础标准的,各县(市、区)财政部门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在本级政府批准后十日内报送市财政部门、有关职能部门备案后执行。根据《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民政厅 广东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2022—2025年提高我省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的通知》(粤财社〔2021〕325号),2022—2025年起提高我省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分别为2022年每人每月188元和252元;2023年每人每月195元和261元;2024年每人每月202元和270元;2025年每人每月209元和280元。我市参照该标准执行。

政策来源市民政局点击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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