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职工参保人的个人账户资金哪些情形可以提现?

导语 很多梅州市的市民朋友想要把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中资金提现,小编给大家整理了提现条件,需要的市民朋友可以查看。

  当参保人员出现以下各种特殊情况时,市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应及时处理个人账户资金。

  (一)参保人员省内跨市转移职工医保关系的,个人账户资金跨市使用,不划转、不提现。参保人员跨省转移职工医保关系的,个人账户资金原则上随其划转,特殊情况无法转移时可以划入本人银行账户。

  (二)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经本人申请,可将个人账户资金划入本人银行账户。

  (三)参保人员在参保期间应征入伍,经本人申请,个人账户资金可划入本人银行账户。

  (四)参保人员死亡后,经申请,其个人账户资金可一次性划入本人银行账户,或者按规定继承。

  (五)参保人员出境(包括港澳台地区)定居的,经本人申请,其个人账户资金可划入本人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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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计入标准?适用范围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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