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工伤保险待遇一览(表格)
导语 梅州工伤保险各项赔偿标准是?在什么条件下能够判定为工伤?赔偿受益人是自己还是亲属?梅州本地宝为你整理了相关信息,希望能够帮助到你。
类型 | 主要待遇项目 | 支付标准 | 享受条件 | 支付方 | |
工伤医疗(康复)待遇 | 工伤医疗、 康复费 | 符合规定范围的100%报销 | 在定点工伤医疗(康复)机构 | 工伤保险基金 | |
住院伙食 补助费 | 按统筹地级市因公出差标准的70% (市内每天38.5元,市外每天56元) | 住院治疗工伤或者康复 | |||
辅助器具费 | 在规定支付限额内100%报销 | 经劳鉴委确认同意 | |||
异地就医的 交通食宿费 | 转入地入院前所需市内交通、食宿费用合计不超过266元(最长不超过5天),工伤职工城市间往返一次的长途交通费用(汽车、火车硬席、轮船三等仓)。 | 经社保经办机构审批同意 | |||
停工留薪期 待遇 | 受伤前12个月平均的工资福利 (按月支付) | 经劳鉴委确认的停工留薪期内 | 用人 单位 | ||
工伤 伤残待遇 | 一次性伤残 补助金 | 一级27个月 二级25个月 三级23个月 四级21个月 五级18个月 六级16个月 七级13个月 八级11个月 九级9个月 十级7个月 的本人工资(一次性支付) | 鉴定为一至十级伤残等级 | 工伤保险基金 | |
伤残 津贴 | 一至 四级 | 一级90% 二级85% 三级80% 四级75% 的本人工资(按月支付) | 鉴定为一至四级伤残等级 | ||
五至 六级 | 五级70% 六级60% 的本人工资(按月支付) | 鉴定为五至六级伤残且保留劳动关系、单位无法安排工作的 | 用人 单位 | ||
生活护理费 | 一级护理60% 二级护理50% 三级护理40% 四级护理30% 的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按月支付) | 鉴定为一至四级生活护理等级 | 工伤保险基金 | ||
一次性工伤 医疗补助金 | 五级10个月 六级8个月 七级6个月 八级4个月 九级2个月 十级1个月 本人工资(一次性支付) | 鉴定为五至十级伤残等级,且七至十级伤残职工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五至十级伤残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 |||
一次性伤残 就业补助金 | 五级50个月 六级40个月 七级25个月 八级15个月 九级8个月 十级4个月 的本人工资(一次性支付) | 用人 单位 | |||
因工死亡待遇 | 丧葬补助金 | 6个月的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一次性支付) | 因工死亡职工的近亲属 | 工伤保险基金 | |
一次性工亡 补助金 | 上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一次性支付) | 因工死亡职工的近亲属 | |||
供养亲属 抚恤金 | 配偶40% 其他亲属30% 孤儿、孤老增加10% 的本人工资(按月支付) | 因工死亡职工的供养亲属(核定待遇之和不应超过工亡职工本人工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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