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大修自住房提取公积金指南

导语 梅州大修自住房提取公积金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具体流程是怎样的?梅州本地宝为你整理了相关信息,希望能够帮助到你。

办理条件

在本省或户籍所在地大修自住住房的(规划许可证有效期内提出申请,只能提取一次)

办理材料

1、不动产权证书;

2、规划许可证;

3、鉴定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报告(C级以上);

4、反映大修自住住房费用的证明材料(评估报告、有资质的预算部门出具的工程预算书、购买材料发票等);

5、申请人身份证及婚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未婚的提供户口簿);

6、申请人银行活期存折或储蓄卡

注:

1、有公积金贷款的只能优先还贷提取;

2、职工身份证、银行卡(折)只需原件核对,无需复印件;

3、职工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配偶购房、建房、贷款、物业费、加装电梯费用等,须提供配偶身份证和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委托配偶办理的,须提供配偶的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及委托人、受托人身份证。

办理流程

1.携带相关纸质材料,到窗口进行申请

2.窗口人员对材料进行受理

3.受委托银行办理

办理时间与地点

办理时间:

周一到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办理地点:

梅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网点地址:江南丽都西路22—1

联系电话:2285812

《公积金办理网点》

提取额度

可以一次性提取本人、配偶及购房人父母、子女等直系亲属账户内所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部分余额(保留十元以上),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不能超过大修自住住房实际发生费用的总额。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梅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提取】可获取梅州公积金线上办理入口、各类情况提取方法、材料、额度及经办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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