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患重大疾病提取公积金所需材料

导语 梅州患重大疾病能够提取自费部分的公积金,那么,我们需要提供什么材料才可以提取公积金呢?梅州本地宝为你整理了相关细信息。

  办理所需材料:

  1、凭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诊断证明书;

  2、医院相关治疗费用凭证(一年内有效,包括住院费用清单、本市社保票据);

  3、提取人、患者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未婚证、离婚证),直系亲属需凭户口本或公安部门出具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注:提取材料均为原件审核后收复印件一份,除特别注明外。

  温馨提示:职工本人不能亲自办理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手续而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

  1、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及委托人、受托人身份证;

  2、职工委托本单位代办的,提供本单位授权的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

  您可以到以下网点办理:

  梅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网点地址:江南丽都西路22—1

  联系电话:2285812

  《公积金办理网点》

  办理时间为:

  周一到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点此进入【梅州公积金专题】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梅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提取】可获取梅州公积金线上办理入口、各类情况提取方法、材料、额度及经办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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