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患重大疾病提取公积金所需材料
导语 梅州患重大疾病能够提取自费部分的公积金,那么,我们需要提供什么材料才可以提取公积金呢?梅州本地宝为你整理了相关细信息。
办理所需材料:
1、凭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诊断证明书;
2、医院相关治疗费用凭证(一年内有效,包括住院费用清单、本市社保票据);
3、提取人、患者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未婚证、离婚证),直系亲属需凭户口本或公安部门出具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注:提取材料均为原件审核后收复印件一份,除特别注明外。
温馨提示:职工本人不能亲自办理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手续而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
1、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及委托人、受托人身份证;
2、职工委托本单位代办的,提供本单位授权的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
您可以到以下网点办理:
梅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网点地址:江南丽都西路22—1
联系电话:2285812
办理时间为:
周一到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梅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提取】可获取梅州公积金线上办理入口、各类情况提取方法、材料、额度及经办网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