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集体建设用地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指南

导语 梅州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该如何办理?需要准备什么材料?梅州本地宝为你整理了相关信息希望能够帮助到你。

办理条件

申请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办理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3、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已经登记的证明材料

4、不动产权属转移的相关批准文件以及证明材料(因企业兼并、破产等原因致使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发生转移的,当事人应当持相关协议及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提交经村民会议同意或者由村民会议授权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的证明材料。)

5、宗地图、房屋测绘成果及宗地界址坐标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7、委托代理人申请不动产登记的还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

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扫描→入库→初审→复审→核定→打证(记载于登记簿)→发证→归档

办理时间与地点

办理时间:

星期一到星期五,除法定假日外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办理地点:梅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不动产登记窗口

咨询电话:0753-6133831

办理时限与费用

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20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

1、土地登记费(参照附表)、房屋登记费(住宅:80元/单元;非住宅:550元/宗)

2、不动产证本费(单位〔不含企业〕、个人:每本20元;企业:每本5元)

3、印花税(每本5元)

4、档案服务费(每宗80元)

5、交易服务费600元/宗(交易双方各一半)

6、如果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技术单位完成的宗地图、宗地界址坐标及房产平面图等测绘服务,费用由承担单位依据相关规定收取

关注更新
返回本地宝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