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本地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本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低保。
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应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向户籍所在乡镇(街道)提出书面申请,由乡镇(街道)初审后,报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审批。申请救济的人员,应当如实填写《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申请表》,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书面声明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并由申请人签字确认。
1、身份证;
2、户口本;
3、低保户申请表(需盖印);
4、相关证明。
1、窗口办理流程
申请(申请人携带相关纸质材料,到窗口进行申请)→受理(窗口人员对纸质材料进行初审并受理)→审批(按照部门内部审批流程对材料进行审批)→办结通知(审批完成后窗口通知申办人办理结果)。
2、网上办理流程
申请(通往网站,递交相关电子文档,进行网上申请)→受理(窗口人员受理电子档资料)→批准(按照部门内部审批流程对材料进行审批)→办结通知(审批完成后窗口通知申办人办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