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一次性待遇申领条件是什么?

导语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一次性待遇是指参保人符合以下情况的可一次性领取个人帐户储存额,申领条件如下。

  申请条件

  参保人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但未达到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且未转入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可一次性领取个人帐户储存额,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

  其中1998年6月30日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人、1998年7月1日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且养老保险费全部由个人缴交的参保人,还可享受一次性养老保险待遇。

  相关信息:

  申领材料包括:

  1、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申报表

  2、居民身份证

  3、终止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申请书

  4、以申领人名义开立的有金融功能的社保卡。参保人未提供社会保障卡的,需提供本人的个人结算账户存折账号页或借记卡

  5、终止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告知书

  (点击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可下载上述书面材料)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梅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职工养老】可获取梅州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基本养老金申请资料及领取资格认证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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