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有哪些
导语 失业保险待遇中最主要的是失业保险金,失业人员只有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才能享受到其他各项待遇,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见正文。
失业人员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向最后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待遇: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或者不满一年但本人有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线上办理流程:
1、登录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服务平台网站或用手机登录“粤省事”微信小程序,选择受理网点,填写申请信息并提交申请;
2、经办机构审核申请人提交资料;
3、符合办理条件的在业务系统办理,不符合的退回并标注退回原因,并反馈至申请人。
线下办理流程:
申请人凭社保卡或身份证申请—受理——窗口工作人员受理材料审核——对材料进行审核办结——将经办情况反馈给申请人。
线下办理位置:
办理地点:梅州市梅江区新中路82号梅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一楼办事大厅3、4、5、6号窗口
办公电话:0753-2254027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位置指引:梅州市剑英体育馆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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