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生育津贴领取条件
导语 生育津贴是生育保险待遇之一,符合享受生育保险相关待遇的参保职工可申领生育津贴,其领取条件见正文。
▶▶梅州生育津贴申领条件:
用人单位已经按时足额缴费的,自缴费次月起,其职工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待遇。
不享受生育津贴的情况:
1、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不享受生育津贴。用人单位停止缴费的,其职工和职工未就业配偶自次月起停止享受相应的待遇。
2、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按照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不享受生育津贴,其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的起止时间与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时间一致。
3、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并办理伤残退休手续的职工、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按照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不享受生育津贴。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梅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生育津贴】可获取梅州生育津贴申领条件/材料/流程、办理入口、发放标准及待遇申请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