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就业失业登记证怎么办理?附线下办理流程

导语 在法定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意愿、处于无业状态的符合条件的人员,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依法办理失业登记后,可以领取《就业失业登记证》,线下办理流程见正文。

  在法定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意愿、处于无业状态的符合条件的人员,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依法办理失业登记后,可以领取《就业失业登记证》。线下办理流程如下:

  1.申请:

  申请人向梅州市就业和人才管理中心提出申请。

  2.受理:

  工作人员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

  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

  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

  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查:

  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3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4.决定:

  申请人梅州市人力资源市场办事大厅领取《就业失业登记证》。

  梅州市就业和人才管理中心咨询热线:0753-2302965

  【拓展信息】

  领取失业保险金要具备什么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户籍地、常住地、就业地、参保地之一的本省行政区域内,本省行政区域内,年满16周岁(含)且未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处于无业状态,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的城乡劳动者,可以办理失业登记。失业登记实行承诺制办理。劳动者办理时需持本人基本身份类证明,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失业原因,并对填报内容的真实性作出承诺,无需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失业登记实行全省通办。劳动者可以选择到本省行政区域内任意一个就业失业登记机构现场办理,也可以通过国家和省指定的政务服务平台等网络渠道办理。

  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目前,失业保险金网上申领全国统一入口已开通。参保失业人员可以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或通过电子社保卡渠道(所有已开通电子社保卡的APP、小程序、公众号)申领。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梅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失业保险】可获取梅州失业保险缴费查询入口、失业登记线上办理及失业保险金领取流程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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