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市办理来往港澳通行证办理点

导语 兴宁市办理来往港澳通行证并不复杂,只要知道正确的办理点和时间即可。以下指南为您提供了全面的办理地点、联系方式和工作时间。

  办理窗口

  兴宁市公安局出入境窗口往来港澳通行证每证60元)

  办理地点:兴宁市兴城和平路2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11至15号窗

  办公电话:0753-3335110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正常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投诉电话:0753-12367

  投诉地址:兴宁市公共服务中心公安专项窗口

  咨询电话:0753-12367

  咨询地址:兴宁市兴城和平路2号公共服务中心二楼

  信函地址:兴宁市兴城和平路2号公共服务中心二楼出入境

  所需材料:

  1 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原件:1

  2 人事主管单位出具的《关于同意________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 原件:1

  3 监护人身份证明已关联电子证照 原件:1

  4 监护关系证明已关联电子证照 该材料免提交

  5 广东省出入境证件数字相片采集回执 原件:1

  6 军人身份证明(非必要) 原件:1

  7 亲属关系证明已关联电子证照 该材料免提交 原件:1

  8 监护人委托书 原件:1

  9 陪同人身份证明已关联电子证照 原件:1

  10 定居国外证明 原件:1

  11 申请人未满16周岁未办理身份证的交验户口簿已关联电子证照 该材料免提交

  12 居民身份证已关联电子证照 该材料免提交 原件:1

  13 驻地部队现役军人提交部队按管理权限出具的批文 原件:1

  14 出生医学证明(已关联电子证照)

  15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已关联电子证照 原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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