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猎捕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审核办理

导语 猎捕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是一项受到严格法律监管的活动。在梅州地区,这一活动需要经过一系列复杂的审核和办理流程。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

  (1)为进行野生动物科学考察、资源调查,必须猎捕的。

  (2)为驯养繁殖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必须从野外获取种源的。

  (3)承担省级以上科学研究项目或国家医药生产任务,必须从野外获取国家保护野生动物的。

  (4)为宣传、普及野生动物知识或教学、展览的需要,必须从野外获取国家保护野生动物的。

  (5)因国事活动的需要,必须从野外获取国家保护野生动物的。

  (6)为调控国家保护野生动物种群数量和结构,经科学论证必须猎捕的。

  梅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综合业务区(1至8号)窗口

  办理地点:梅州市梅江区彬芳大道中彬芳大道53号(原梅州大会堂)二楼综合业务区1至8号窗口

  办公电话:0753-6133869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法定假日除外

  携带材料:

  野生动物保护管理行政许可事项申请表

  关于猎捕区域资源状况的报告

  猎捕种类的资源调查与监测报告

  专家论证报告

  证明申请人身份的有效文件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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