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岗位及条件)

导语 近日大埔县公安局开始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啦,小编给大家整理了招聘岗位以及招聘条件,感兴趣的小伙伴们看过来啦。

  根据《广东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2023年大埔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岗位及人数:此次共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3名,点击查看具体岗位表

  (二)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责任心强,热爱并自愿从事公安工作;

  2.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包括学历和其他要求等,详见岗位表;

  3.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纪律观念较强,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5.报考年龄为18至35周岁(即1987年12月18日至2005年12月17日期间出生);

  6.身体健康,五官、体型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身体无纹身,单侧裸眼视力4.8以上或单侧矫正视力5.0以上;

  7.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食、注射毒品,卖淫、嫖娼,赌博或为赌博提供条件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劳动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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