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临时救助实施解析

导语 梅州市的临时救助实施细则提供了全面的救助方案,包括对象范围、申请流程、救助方式和标准等,旨在确保有需要的家庭和个人能够得到及时和有效的救助。同时,该政策也强调了社会各方面的参与和责任,以实现更高效和人性化的救助。

  对象范围

  支出型救助对象

  定义:因教育、医疗等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导致基本生活一定时期内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

  包括类型:

  教育费用超负荷

  医疗费用超负荷

  其他由县级以上民政部门规定的原因

  急难型救助对象

  定义:因突发事件或特殊困难,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

  包括类型:

  突发急病、火灾、交通事故等

  遭受家庭暴力或监护侵害

  其他特殊原因

  在申请其他社会救助过程中遇到重大困难

  申请受理和审核审批

  申请受理:符合条件的居民可向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政府提出申请。

  审核审批:分为一般程序和紧急程序。

  救助方式和标准

  救助方式:发放临时救助金、发放实物和转介服务。

  救助标准:个人临时救助标准原则上不低于当地2个月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备用金制度

  用于发放急难型救助和小额救助,提高资金发放效率。

  资金筹措和监督管理

  财政部门应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多方筹集资金。

  社会力量如公益慈善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等可参与。

  信息保密和申请人责任

  经办人员应保密申请人信息。

  申请人应如实提供信息并配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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