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临时救助实施解析
导语 梅州市的临时救助实施细则提供了全面的救助方案,包括对象范围、申请流程、救助方式和标准等,旨在确保有需要的家庭和个人能够得到及时和有效的救助。同时,该政策也强调了社会各方面的参与和责任,以实现更高效和人性化的救助。
对象范围
支出型救助对象
定义:因教育、医疗等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导致基本生活一定时期内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
包括类型:
教育费用超负荷
医疗费用超负荷
其他由县级以上民政部门规定的原因
急难型救助对象
定义:因突发事件或特殊困难,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
包括类型:
突发急病、火灾、交通事故等
遭受家庭暴力或监护侵害
其他特殊原因
在申请其他社会救助过程中遇到重大困难
申请受理和审核审批
申请受理:符合条件的居民可向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政府提出申请。
审核审批:分为一般程序和紧急程序。
救助方式和标准
救助方式:发放临时救助金、发放实物和转介服务。
救助标准:个人临时救助标准原则上不低于当地2个月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备用金制度
用于发放急难型救助和小额救助,提高资金发放效率。
资金筹措和监督管理
财政部门应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多方筹集资金。
社会力量如公益慈善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等可参与。
信息保密和申请人责任
经办人员应保密申请人信息。
申请人应如实提供信息并配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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