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烈士遗属抚恤金申请流程
导语 梅州市烈士遗属定期抚恤金如何申请?需要什么材料?梅州本地宝为你整理了相关信息,希望能够帮助到你。
办理条件
对符合下例条件之一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发给定期抚恤金:
(一)父母(抚养人)、配偶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或者收入水平低于当地居民平均生活水平的;
(二)子女未满18周岁或者已满18周岁但因上学或者残疾无生活来源的;
(三)兄弟姐妹遗属未满18周岁或者已满18周岁但因上学无生活来源且由该军人生前供养的。
办理材料
1、相关人员携带申请书
2、本人身份证
3、户口本
4、革命烈士证明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办理流程
1.申 请
申请人向区民政办公室提出申请
2.审 查
将相关材料上进行审查
3.上 报
将相关材料向上一级民政部门上报,由上一级民政部门审核
4.审 批
由省民政厅审批,审批后的下一个月起发放补助,由区民政办通知申办人办理结果
办理时间与地点
蕉华管理区民政办公室
地址:梅州市蕉华管理区机关大院办公室二楼民政办公室
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电话:0753-7667133
办理时限与费用
办理费用:
不收费
办理时限:
2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