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年梅州梅江区金山街道办事处招聘公告

导语 为贯彻落实梅州市“1+N”人才政策,鼓励高校毕业生返乡就业创业,帮助高校毕业生提高专业素质,加强岗位实践锻炼,提升就业能力,结合工作实际,现面向社会招募就业见习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募对象和条件

   1.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2.大专以上学历;

   3.身体健康,遵纪守法。

  二、招募见习岗位及工作职责

   (一)见习岗位:

   1.见习岗位:党建办助理人员 3人

   见习内容:协助街道党校日常管理等工作。

   其他要求:中共党员

   2.见习岗位:基层治理组织员 4人

   见习内容:协助开展基层治理等工作。

  3.见习岗位:乡村振兴组织员 3人

   见习内容:协助开展组织振兴、人才振兴等工作。

  (二)工作职责

   1.协助相关部门做好业务工作;

   2.自觉接受见习单位的领导,服从分配、管理,严格遵守见习单位的制度规定;

   3.严格遵守见习单位上下班时间制度,做到不迟到、不早退、无故不旷工,严格执行考勤和请假制度;

   4.见习人员不得将用人单位的内部资料、信息向外泄露,严格遵守保密制度。

   三、见习报名时间及流程

   1.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25日。

   网上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按照公布的见习岗位条件进行报名,将个人简历、毕业证书、身份证等报名材料发送至金山街道办事处党建办邮箱(jsjdsjb@163.com),邮件主题请写为“应聘见习岗位+姓名+手机号码”。

   2.面谈及签订见习协议书。见习基地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初筛后组织人员面谈,参加面谈的人员需携带报名材料的原件进行审核,毕业证书、身份证等原件审核后退回,经面谈双方协商一致的签订见习协议书。面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见习期及待遇

   1.见习期为3-12个月,见习期间给予每月2000元的基本生活费补贴。

   2.见习基地按政策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五、其他

   见习人员见习期管理按《广东省高等学校学生实习与毕业生就业见习条例》、《梅州市青年就业见习工作实施方案》(梅市人社〔2011〕209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梅市人社函〔2019〕153号)的规定和见习基地相关管理制度执行。

  梅州市梅江区人民政府金山街道办事处

  2023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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