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用就业困难人员等有什么补贴?

导语 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和其他重点群体是社会责任的体现,也是促进社会和谐和稳定的重要途径。为了鼓励企业更多地吸纳这些群体,政府推出了一系列补贴政策。

  补贴类型

  1.社保补贴

  企业为符合条件的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的50%-100%将获得补贴。

  2.岗位补贴

  每招用一名符合条件的人员,企业每月可获得200元的岗位补贴。

  3.就业见习补贴

  企业为招用的就业见习人员按照最低工资标准给予每月补贴。

  4.吸纳脱贫人口补贴

  企业招用脱贫人口,按每人5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

  5.吸纳退役军人补贴

  企业招用退役军人,按每人10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

  适用群体

  1.大龄失业人员

  指女 40 周岁以上、男 50 周岁以上的人员。

  2.残疾人员

  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持有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发放的伤残证件的人员

  3.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人员

  指在民政部门低保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

  4.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

  指户口簿显示住址在城镇的同一家庭户口中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家庭成员均处于无业状态的城镇居民家庭人员。

  5.农村零转移就业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

  指户口簿显示住址在农村的同一家庭户口中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音原的家库成昌均外王无业状太的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

  6.失地农民

  指依法被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征地而失去全部土地的农民。

  7.连续失业 1年以上人员

  指最近一次办理失业登记后连续失业1年(含1年)以上人员。

  8.戒毒康复人员

  指经过戒毒治疗、康复后回归社会的人员。

  9.刑满释放人员

  指刑满释放后回归社会的人员。

  10.精神障碍康复人员

  指经过精神障碍治疗、康复后回归社会的人员。

  11 .失业 6个月以上的退役军人

  指从中国人民解放军依法退出现役且在申请认定时已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的军官、军士和义务兵。

  12.需赡养患重大疾病直系亲属人员

  指需要赡养同一家庭户口中有重大疾病直系亲属人员(重大疾病参照我国保险行业适用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

  13.省、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规定的13其他人员

  相关推荐:梅州市就业困难人员如何申请认定

   梅州市就业困难认定补充材料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梅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就业困难】可获取梅州市就业困难认证条件,认证流程,认证材料等更多内容

点击关注本地宝
返回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