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普通门诊报销比例
导语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由政府组织实施,为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医疗保障的一项惠民政策,能够为居民减轻门诊、住院的经济压力,普通门诊报销待遇详情见正文。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由政府组织实施,个人缴费与财政补助相结合的筹资方式,按照缴费标准和待遇水平相一致的原则,为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医疗保障的一项惠民政策。
梅州城乡居民医保普通门诊报销待遇如下:
参保人在参保地所在镇(街道办)的普通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就医,门诊费用纳入基金支付范围。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普通门诊报销比例60%,每人日限额100元、季度限额125元,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500元。
普通门诊费用可以在医院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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