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梅州惠民保”《“梅州惠民保”特定创新药品目录》管理

导语 “梅州惠民保”是由政府引导、支持,由11个部门联合发文推动的普惠定制型商业健康补充保险,是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的有机补充。2025年度梅州惠民保《“梅州惠民保”特定创新药品目录》管理,请看正文。

  《“梅州惠民保”特定创新药品目录》管理

  《“梅州惠民保”特定创新药品目录》统一向社会公布。当《“梅州惠民保”特定创新药品目录》药品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后将自动退出“梅州惠民保”特新药品支付范围。“梅州惠民保”特新和单独支付国谈药品(自费药品目录)目录因医保目录调整造成中途调整的,须报市医保局备案后向社会公布。

  一、特新药品报销范围

  特定创新药品包括化疗药、靶向药、免疫制剂等,按以下规定进行管理:

  (1)纳入报销范围的药品应符合以下条件:符合《“梅州惠民保”特定创新药品目录》且在三级医院门诊或指定药店(详见附件三)购买。

  (2)适应症范围:申请特定创新药品报销应符合以下适应症范围之一:

  ①符合药品说明书的适应症。

  ②依据中国临床肿瘤学会(CSCO)肿瘤诊疗指南等,经本项目承保机构组织肿瘤专家组认定后公布的适应症。

  二、申请程序

  (1)对于在国内无慈善援助的特定创新药品,参保人申请该特定创新药品报销的,应经三级医院所属专科医师签名确认符合相应病种诊断及该药品使用适应症后,由本项目承保机构核定后报销。

  (2)对于在国内有慈善援助的特定创新药品,参保人申请该特定创新药品报销的,应经三级医院所属专科医师签名确认符合相应病种诊断及该药品使用适应症后,先申请慈善援助报销,剩余部分再由本项目承保机构核定后报销。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梅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惠民保】可获取梅州惠民保缴费入口及指引、参保入口二维码、报销条件、流程、比例、标准及服务网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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