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梅州惠民保”(就医管理)
导语 “梅州惠民保”是由政府引导、支持,由11个部门联合发文推动的普惠定制型商业健康补充保险,是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的有机补充。2025年度梅州惠民保不予报销情形,请看正文。
就医管理
1、定点医院规定。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保政策范围内及医保政策范围外符合“梅州惠民保”规定范围内的费用纳入报销。
2、特新药品规定。参保人经核定可享受“梅州惠民保”特定创新药品报销的,须选择医保定点三级医疗机构就医购药,或选择指定药店(详见附件三)购药。
3、异地就医报销规定。参保人异地就医时已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政策办理备案手续的,报销比例按市内政策执行;对未成功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发生的医疗费用,“梅州惠民保”报销待遇下调10%。
4、非梅州基本医保参保人待遇享受规定。参保人参保了异地(非梅州)基本医疗保险(包括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对于其在非梅州市内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梅州惠民保”报销待遇下调10%;非梅州基本医保参保人不享受特新药品和单独支付国谈药品费用报销待遇。
5、新生儿费用报销规定。对于符合基本医疗保险中途参保条件的新生儿,“梅州惠民保”费用报销待遇遵循基本医疗保险相关医疗保险政策规定执行。
相关附件:
表一:“梅州惠民保”线下服务网点
表二:《“梅州惠民保”特定创新药品目录》
表三:指定药店清单
表四:中医诊疗服务特色项目表
表五 长期护理服务项目表
备注:为更好的提供服务,将不定期进行调整,调整后向社会公布。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梅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惠民保】可获取梅州惠民保缴费入口及指引、参保入口二维码、报销条件、流程、比例、标准及服务网点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