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病故军人遗属待遇申请

导语 梅州市病故居然遗属抚恤金如何申请?需要什么材料?梅州本地宝为你整理了相关信息,希望能够帮助到你。

办理条件

对符合下例条件之一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发给定期抚恤金:

(一)父母(抚养人)、配偶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或者收入水平低于当地居民平均生活水平的;

(二)子女未满18周岁或者已满18周岁但因上学或者残疾无生活来源的;

(三)兄弟姐妹遗属未满18周岁或者已满18周岁但因上学无生活来源且由该军人生前供养的。

办理材料

1、本人身份证

2、户口本

3、病故军人证明书等相关材料

办理流程

1.申 请

申请人向区民政办公室提出申请

2.审 查

将相关材料上进行审查

3.上 报

将相关材料向上一级民政部门上报,由上一级民政部门审核

4.审 批

由省民政厅审批,审批后的下一个月起发放补助,由区民政办通知申办人办理结果

办理时间与地点

蕉华管理区民政办公室

地址:梅州市蕉华管理区机关大院办公室二楼民政办公室

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电话:0753-7667133

办理时限与费用

办理费用:

不收费

办理时限:

2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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