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移流程

导语 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在缴费期间户籍迁移、需要跨地区转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的,可在迁入地申请转移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转移流程见正文。

  梅州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移流程如下:

  1、网上办理流程:

  第一步:参保人登录省政务服务网站,在网上提交申请材料。

  第二步:工作人员初审申请材料和参保人的参保缴费记录,确认接续条件。

  第三步:工作人员复审申请材料和参保人的参保缴费记录,确认接续条件。

  第四步:社保局向转出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关系的联系函。

  2、窗口办理流程:

  第一步:申请转入。 参保人向户籍地经办机构申请社保关系转入;

  第二步:受理初审,判断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准入条件;

  第三步:转入地经办机构向转出地经办机构邮寄《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联系函》;

  第四步:转出地经办机构向转入地经办机构发送转移信息表及划拨基金,终结参保关系;

  第五步:转入地社保机构合并参保记录,如有重复缴费则清退;

  第六步:通知参保人。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梅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城乡养老】可获取梅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流程、缴费方式、待遇领取条件和方法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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