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收养子女上户证明材料

导语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规定的,可以由收养人向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收养小孩入户,所需证明材料见正文。

  梅州收养的小孩如何上户口?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规定的,可以由收养人向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收养小孩入户。

  需审核证明材料如下:

  1、收养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等;

  2、县以上民政部门发给的《收养证》。

  【拓展信息】

  华侨以及居住在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中国公民在内地收养子女的,应当在哪里办理收养登记?

  华侨以及居住在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中国公民在内地收养子女的,应当到被收养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地 区(盟)行政公署民政部门申请办理收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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