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收养子女怎么上户

导语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规定的,可以由收养人向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收养小孩入户,所需证明材料见正文。

  梅州收养的小孩如何上户口?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规定的,可以由收养人向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收养小孩入户。

  需审核证明材料如下:

  1、收养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等;

  2、县以上民政部门发给的《收养证》。

  【拓展信息】

  已有两名子女还可以收养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条规定,收养孤儿、残疾未成年人或者儿童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可以不受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的限制。

  收养的法律效力是怎样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梅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户口】可获取梅州六种落户情形办理指南、户口本补换领/信息更改办理指南、咨询电话等内容。

点击关注本地宝
返回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本地宝产品
反馈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