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单位或者个人骗取社会保险待遇或者基金支出如何举报

导语 骗取社会保险待遇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不仅损害了国家和社会的利益,也影响了正常参保人员的权益。因此,对于这种行为,社会各界应当高度重视并采取措施进行举报。

  常见的骗保情形

  虚构个人信息或劳动关系以骗取社保待遇。

  伪造或变造年龄、工种资料等以违规获取养老保险待遇。

  谎报工伤事故或提供虚假的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伪造或变造就医资料、票据等以骗取工伤保险待遇。

  提供虚假信息以骗取失业保险待遇。

  其他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等手段骗取社保待遇或基金支出。

  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骗取社保待遇的将被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并处以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骗取公私财物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条例》,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等手段骗取社保待遇的,将被处以罚款,并记入信用档案。

  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0753-12333

  举报网址: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邮寄地址:梅州市梅江区新中路82号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务与保险基金监督科(邮政编码:514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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