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社保重复参保去哪退款

导语 重复参保是一种不规范的社保行为,可能会导致参保人在同一时间段内多次缴纳社保费用。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梅州市提供了相关的退款手续。

  同一险种重复缴费主要有以下三种类型,针对不同的情况,具体办理方式如下:

  一、在梅州市有重复缴费情况

  参保人在我市同一时间段内有重复缴费情况的,可按照相关规定办理退款手续。

  办理方式及地点:

  ①现场:梅州市各县(市)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办事大厅;

  ②线上申请:广东政务服务网(梅州市)—市社保基金管理局—梅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网上服务窗口—企业职工重复缴费退款。

  办理材料:

  ①现场办理:《社会保险退费申请表》;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

  ②线上申请:同现场办理材料一致。

  二、在我市和省内跨地区有重复缴费情况

  参保人在我市和广东省内其他地市存在同一时间段内有重复缴费情况的,确定在我市领取养老金,并符合在我市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在办理退休时,由我市负责合并归集两地缴费业务,参保人可以选择退我市或退异地的社保费。

  办理方式及地点:现场:梅州市各县(市)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办事大厅。

  办理材料:《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重复缴费申请表》;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

  三、在我市、省外有重复缴费情况

  参保人在向我市申请办理转移接续手续后,发现在我市、省外存在同一时间段内有重复缴费情况的,可以选择退本地或退异地的社保费。

  办理方式及地点:

  ①现场:梅州市各县(市)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办事大厅;

  ②线上办理:广东政务服务网(梅州市)—市社保基金管理局—梅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网上服务窗口—多重养老保险关系个人账户退费。

  办理材料:

  ①现场办理:《社会保险退费申请表》;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

  ②线上申请:同现场办理材料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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