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举报欺诈骗保行为的途径方式

导语 社会保险基金是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支柱,任何形式的欺诈骗保行为都应受到严肃处理。为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梅州市设有多种途径供公众举报涉嫌欺诈骗保的行为。本文将详细介绍这些举报途径和所需材料。

  实名与匿名举报

  实名举报:需要提供居民身份证或营业执照等有效证件的原件和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

  匿名举报:不需提供个人信息,但建议实名举报以便跟进。

  举报途径

  电话举报:0753-12345

  网络举报:梅州市网上信访投诉平台

  传真举报:0753-2128538、0753-2270396

  邮寄举报:

  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梅州市梅江区新中路82号

  收件人:财务与基金监督科

  联系电话:0753-2128538

  邮编:514021

  梅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地址:梅州市梅江区新中路82号

  收件人:稽核内审科

  联系电话:0753-2393396

  邮编:514021

  所需材料

  被举报人的名称(姓名)

  有效线索或证据

  尽可能提供被举报人的详细信息,如地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信息等。

  特别提醒

  举报人应如实举报,捏造或歪曲事实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涉嫌违反治安管理或犯罪行为的,将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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